1. 部件允許在下列條件下工作:A.空氣相對濕度不應超過95%,無爆炸性和腐蝕性氣體。b、工作電壓不超過額定值的1.1倍,外殼有效接地。c .絕緣電阻1米或更多Ω絕緣強度:2 kv / 1分鐘。
2. 電熱管給粉器應定位好、固定好。有效加熱區(qū)域必須浸泡在液體或金屬固體中,嚴禁空燃。當管體表面有水垢或積碳時,應及時清洗并重復使用,以免影響散熱,縮短使用壽命。
加熱易熔金屬或固體硝石、堿、浸出液、石蠟等,應降低使用電壓,待介質(zhì)熔化后,可升到額定電壓。
4. 加熱空氣時,各加熱元件應均勻交叉布置,使各加熱元件具有良好的散熱條件,使流經(jīng)的空氣得到充分的加熱。
5. 加熱硝石時應考慮安全措施,防止發(fā)生爆炸事故。
6. 布線部件應置于絕緣層外,避免接觸腐蝕性、爆炸性介質(zhì)和水;引線接頭應能長時間承受連接部位的溫度和熱負荷,并在擰緊連接螺絲時避免用力過大。